第1页 / 共26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25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 版权声明
THE EN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2014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6号公布2024年7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6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以下简称保密)工作的领导。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负责全国保密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本地区保密工作,按照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及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督促保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第三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1-
暂无评论内容